社科院研究生院同等学力在职博士学位申请材料
发布时间:2016-12-30 浏览:

    培养我国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高级专门人才,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,根据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、博士学位的规定》([1998]54号文件)、《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授予工作总则》,结合我院具体情况,制定同等学力申请在职博士材料提交细则。
 
一、申请人事先与学位办及申请系联系,了解相关情况,确定指导教师。申请人须请2位专家作为推荐人(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,其中1人须是我院本专业博士生指导教师),请他们分别出具《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专家推荐表》。
  
二、每年11月10日~20日,申请人向学位办提交以下材料:
  
(一)申请人的硕士学位证、毕业证(原件,复印件各2份)
         
(二)申请人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(原件,复印件各2份),
  
(三)申请人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以上奖励的证书(原件,复印件各2份),
  
(四)申请人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清单(注明获奖情况,2份),
  
(五)《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报名表》(原件,复印件1份),
  
(六)《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单位审查表》(原件,复印件1份),

(七)《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专家推荐表》(两位专家出具的原件,复印件各1份),
  
(八)需要加试的申请人提交由教务处出具的加试成绩单(原件,复印件1份),

(九)准备申请博士学位的论文5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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